公司单方面取消无固定期合同
更新时间:2015-06-05 06:15:2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大型日资企业工作,我是无固定期合同。由于现在企业要转移至越南生产,现在公司无理由逐步裁员,赔偿标准是n 1,而且还规定第一天签的奖励2个月工资,第二天签奖励1.5个月工资,第三天奖励1个月工资,之后签的就没有奖励。4月头解雇19人,4月底有解雇54人,5月又有人收到解雇通知,感觉公司裁员没有按劳动法规定到人社部报备,我们员工也没证据,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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