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业主违约,如何争取最大权益,能否强制执行合同
更新时间:2015-04-13 11:38:42
问题描述:
有个棘手的问题想请教各位,我原于1月份定购深圳南山区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定金支付15w,房价为300w,于6月10日办理过户手续,如一方违约则赔偿双倍定金或房价20%;现我将现有住房售出后准备这周办理资金监管及后续手续,但业主反水不卖了。 我的问题是购房,实在不行就争取最大补偿。 业主找我们去协商还叫我们签不卖的告知函,但是我们没有签。因直接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很大,1、想尽快办理过户自己的房子是低价出售;2、现在房价上涨,拿着双倍补偿金并不能购置到相等情况的房子;3、业主目前已找其他中介去放盘,但电话留的是其他人的手机号; 请问如何上诉能有最大的补偿
问题补充:
我们曾签署过价格确认书,所以不是阴阳合同,是不用补20%个税的;
业主和我们说是他们现有blabla的原因不想卖,并没有提反价;这个业主是找律师起草的告知函有备而来;中介业务员也愿意出庭证明业主找他去放盘350we卖;现在想了解如我们提及诉讼须准备哪些资料,判决结果一般会是什么样,可以强制执行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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