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争取权益(合同)
更新时间:2009-11-27 17:23:10
问题描述:
2008年9月我应聘在一家湖南的公司,从9月——12月一直是公司组织培训,我们的待遇就是560元的生活补助,其他没有任何补助。我们公司刚刚建立,所以要求我们到09年3月还要再生产培训4个月(生产培训),从2008年12月——2009年3月我们只好在家等待,公司每个月补贴250元,2009年3月——7月我们又生产培训了4个月。
2009年8月公司正式投产,此时公司要求我们签3年合同,合同日期是显示从2009年8月——2012年8月。我们很郁闷,而且保险也是从2009年8月开始买的。
现在是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每天只给我们3个小时算加班(其中1小时公司说是吃饭时间不算加班,实际我们只允许半个小时吃饭)。
合同上我们的底薪是1350元,但加班工资确是以850元的底薪算加班工资,他们这么做到底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希望大家能帮帮我们。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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