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公司是2013年3月份,期间只在2013年12月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现在2015年3月份离职,工
更新时间:2015-04-10 00:36:27
问题描述:
我入公司是2013年3月份,期间只在2013年12月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现在2015年3月份离职,工作期已满两年。
问题1:从入职到离职我只年休了5天(公司规定要工作满1年才有年休),那么我工作了两年是不是只有这5天的年休?
问题2:试用期约定是3个月,但是直到12月份我才补签了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未付双倍工资,那么我现在可以向公司讨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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