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人事文员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归我管,有一员工新入职,原先单位工伤保险未给退保约有连续三月,我之前
更新时间:2015-03-31 16:02:31
问题描述:
我是做人事文员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归我管,有一员工新入职,原先单位工伤保险未给退保约有连续三月,我之前有通知过那位员工,叫他去原来单位退保,后来跟踪时间久了,这件事就遗忘了。他现在出了工伤,因工伤保险未保,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公司现要求我承担给赔偿员工7000元的50%,从我工资中扣除3500元,公司现也没有相关的制度。这样做,公司合理合法么,我是否可以减免赔偿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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