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雇了我,态度强硬。
更新时间:2015-03-28 12:12:51
问题描述:
我在2008年12月开始在一家工厂打工,从事电焊工的工作,直到2015年3月23日为止,工厂经理突然找我谈话,已我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工厂没有轻体力的工作为理由辞退我,之前我刚出了工伤,搬铁管的时候把脚砸了,好在不算严重,只是肿了,看病加修养了1周,脚还一直肿着,就去工厂上班了,却遭遇这样的情况,毕竟在工厂打工6年多了,我不能接受这个理由,所以要求经理给个说法,但是经理态度强硬,意思就是不让你干你就别来了,没什么可说的。后来经理说我已经在其他单位退休了,不能在这里再干了,直接下了逐客令。我在这家工厂打工了6年半的时间,只有2013年8月签了1分协议书,1张纸,具体内容是不能损坏公司财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落款是录用期1年,到2014年8月以后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之类的东西。
我想请问的是:
1:这份协议书算合同吗,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吗?因为上面也没约定工资待遇,劳动保险什么的,只是落款是1年的录用期。
2:公司以我年龄大了和是退休人员为理由辞退我,这合法吗?
3: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来争取我的权利。
4:我应该争取什么赔偿?
我已经57岁了,辛苦打工真心不容易,求求各位律师回答我的问题,给我个建议,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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