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违约金,扣押毕业证、档案
更新时间:2015-03-04 17:33: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10年10月份与天津的一家国企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当时是单位去学校招聘的。一个月后单位又寄来一份一式三份的就业承诺书,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是5000元,要是户口已经落定的话,违约金需为10000元。我在上面也签了字。
2011年6月毕业,于2011年7月11号去公司报到,公司进行了岗前培训(主要是公司的各个科室介绍了各自的职能以及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7月14号签订了服务期为5年得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7月14日-10月14日)。同时公司给每个员工发放1000元的安家费用,然后就到了贵州省铜仁市的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工作了两个多月后,由于不能忍受从来都没有假期的制度,同时觉得这个公司不适合自己的发展,同时相中了别家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于2011年10月11日(试用期内)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由于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公司要求交齐违约金10000元后方退还我上交的证书、证件(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级成绩单、户口、档案)。当时与其协商交5000,可公司坚持必须交足10000元方可退还。当时5000都得找好多人借,所以交涉2天未果,只能是回来了。最近因为是评职称要档案、领取建造师证要毕业证原件、办理房贷要户口本,请帮帮我,我现在要怎么办,我现在人在贵州,该公司在天津塘沽,请律师帮忙指点迷津,再三拜谢!
附件:
1、就业承诺书
2、劳动合同
3、解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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