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与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9-08-31 11:14:18
问题描述:
亲爱的律师,您好。
我于2009年5月与一家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合同规定培训后为公司服务两年,如果违约,要缴纳违约金10000元。培训是公司内部的培训,非第三方提供的培训。
2009年8月,我参加了公司的培训,并将于2009年8月31号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第14.1条规定:“此合同构成完整之协议,并且取代双方之前所有的讨论,协商及协议。并且正式合同与其附件中,均没有再提及违约金的事宜。如果我在试用期内申请离职,还需不需要缴纳公司提出的违约金?
非常感谢,期待您的回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