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0-07-06 17:48:44
问题描述:
1.您好,我是一名公司的离职员工,我2008年从学校进入公司工作,也就是所谓的\\\"新干班\\\".我今年4月底离开的公司,走时因为要开离职证明,而且户口和档案都在公司,所以当时在欠条上签字了,这份欠条是我们所谓的违约金,其实具体也不清楚是什么费用(好像是5000的培训费加上2500的招工费,培训费按36个月逐月递减,所以我离职的时候还欠4999).但是在上个月我们所在的部门在员工的要求下,说培训费拿不出相应的票据,所以就减少到总共只要几百块,后来又通知说6月30日以后离职的不用违约金.那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们欠公司的违约金还没有交,是否也可以要求按照新的规定,可以少交或者不交?谢谢
2.另外,我们现在有一部分离职但还没交违约金的人员,所欠违约金基本在5000或者以上,这相当于我们在工作两个多月才能拿到的工资,想不交可是我们的户口和档案都被扣留着,而且还在欠条上签了字(否则就拿不到离职证明).但是这次宣布减少甚至不交违约金,是否可以说明他们的收费的不合理性?我们最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向公司表达我们的按新的规定交违约金的意愿?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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