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病,治疗后(假如,13个月病假已用完)仍无法正常工作。请问:如果解除合同有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4-12-03 06:39:30
问题描述:
我于2004.01.10入职,于2014.05.20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肾功能不全四期,医生说:以后将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在职期间每月加班几乎在60——100小时之间也非常劳累。公司承诺13个月病假。请问:13个月病假已用完,仍无法正常工作,如果解除合同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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