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现工伤,做为主管,单位罚款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更新时间:2014-11-15 16:42:54
问题描述:
我是某公司的生产主管,在8月份的时候,公司里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公司实际花费100多元,因该员工有买工伤保险,保险花费400多元,共计花费500元多点。而过了几天后,老板突然制订了一个工伤处理公告(此规定之前公司是没有的):该员工被罚款50元,其上级组长罚款100元,我是主管,罚款300元,我上面经理罚款500元。9月份没有工伤,不幸的是10月份又有两个员工连续出现工伤,其中一个是碱水溅到眼睛里面,送医实际花费在200元左右,另外一个是手指被钻头扭到,筋键扭伤,送医花费大概300元,而后需要休息一个月。到11月份算工资的时候,被人事主管口头告知,我要扣600元,经理要扣1000元;请问,这种扣款方式和力度合理吗?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上三起事故我都是负连带监管责任,不负主要责任,我是他们的主管,我下面还有组长)另外:我们公司里只打指纹卡,没有厂证,并且也不公布个人的打卡记录。当时我进公司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的是月薪5500元,其中20%为绩效工资。但公司里并没有公布绩效考核办法。并且平时加班给的加班费是12元/小时。发工资时,工资条上写的是基本工资,加班费,其它各项补贴这些凑够的5500元这个工资数,算法不明确。这种情况合理吗?如果我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护自己正当利益?还有另外一个实际情况:现在公司里都是手工操作,安全制度不全,有很多冲床,钻床都没有安全的防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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