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买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4-10-14 22:46:41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上海xx咨询有限公司,直到2011年12月16日公司才与我签合同,我的工作地点在四川成都。公司在上海,在成都没有办事处,平时有事就是出去,没事就在家里,无固定工作时间,与公司联系,除了电话就是邮件。
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从未为我购买社保。2014年9月15日,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但是我没有说明是因为没买社保而离职,
以下是我的辞职信: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自2011年4月11日入职至今,在公司里的这些日子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很多收获。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现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黎xx 2014 年9月14日
我想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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