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4-06-24 13:54:31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这款是否应这样理解:1.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若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不需支付违约金;2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订,则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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