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8级求法律咨询谢谢
更新时间:2014-05-14 10:56:17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10月份到公司工作,于2012年5月份发生工伤事故,刚进行完工伤鉴定为8级。现在单位想给我解除合同,如果不解除合同只能提供工资很低的保安工作,也就是变相的逼我解除合同。请问1.如果我不同意公司有没有权利解除合同?在关于一次性补偿,解除合同的事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期间公司是否有权停发我的工资?现在公司已下达停发我的工资的文件,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住院手术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外,我还可以申请哪些补偿?3.在工伤期间其他员工都涨了工资,我是否也享受涨工资的待遇?2.我在2011.10月应聘到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给我签订合同,我于2012.5月发生工伤事故,在医院期间公司为了办理工伤给我补签了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写的是2011.11.1,当时我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就按照公司的要求这样签了字。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可以申请这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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