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7日40分交通事故地点;烟台芝罘通世路南尧医院门前
更新时间:2014-04-27 12:07:14
问题描述:
我过娘在2007年1月7日在人行路上走,忽然迎面猛开来一辆车,我姑娘被撞出,导致10级伤残,肇事着全责,肇事孙**,无驾驶证,醉酒,车无年审,车主所有权,单位,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却不知在哪里弄来一个叫郭*人顶替,这么多年法院一直没给执行出一分钱,法院总是说找不到车主为由,一直再拖一拖就7年,因为我姑娘手被钢钉把手劲模锻,我要求法院把我姑娘片子和医院住院的原本邮来,我们好上医院找医生,他们把调查交警的材料一起邮过来了,我这才发现问题,我7年多跑了多少次法院,花了多少钱,上火上的到现在身体不好,提起来我就心脏就加速跳,我想问问,公安办错案就没有法律真对过失补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