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武汉一家幼教机构上班,于2014年3月30日正式
更新时间:2014-04-15 10:36:57
问题描述:
本人在武汉一家幼教机构上班,于2014年3月30日正式离职,该公司是次月的10号发工资,离职时领导告知离职的最后一个月是发现金,却拖到4月14日还是将工资发到卡里,却发现跟自己算出来的工资少了1000元,询问理由是扣了3月社保228元(这个可以接受),扣了4月社保851元,理由是社保局已经从公司账户扣除了我4月的社保,因为我已经离职,所以由我个人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以前离职的人都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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