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度三年的租房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4-04-08 18:03:37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4月1号租了一套房子,合同规定租期1年押一付三,若提前退租则租金不退,押金到期后返还。但是因为当时前一个租房人是同事,所以把押金给了前一个租房人,她把租房合同给的我,因此押金并没有交付房东,没有开收据,只是签订的租房合同。2013年8月因个人原因退租,再通知房东后按照合同放弃租金,协商押金到期后返还,。现到期后房东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且房子继续租给前一个租房人。我若起诉的时候,房东以实际交付押金的是前一个租房人,我可以要回押金吗,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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