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定如果还想继续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另签合同单位不再续签,或者自动辞职单位给相应的补偿。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更新时间:2014-03-27 10:52:21
问题描述:
自2008年3月开始,我在单位工作已有6年,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月28号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规定如果还想继续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另签合同单位不再续签,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自动辞职单位给相应的补偿。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我们单位这次合同到期的就有十几个,有的比我的工作时间还长,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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