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岗位变动,劳资纠纷
更新时间:2014-03-07 15:07:32
问题描述:
我于09年10月份进入现在公司( 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签订岗位为:工程技工,12年10月份续签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至2017年10月份(仍为工程技工),2013年1月份内部竞聘上岗从事安全主管(岗位性质已发生明显改变)职务至今,已在此工作岗位上服务1年有余,但至今公司人力资源部仍以内部流程上级一直未批准为由,未与我重新签订新岗位的劳动合同,仍沿用原岗位为工程技工合同,并且现在岗位薪酬(2400)及福利待遇仍为原来待遇水平,未达到公司主管级同岗位薪酬水平(主管级最低4500),14年2月份与人事经理谈及此事,其仍以上级未批准流程为由,无法给与我具体转正期限,只是让我盲目等待,对于此类情况我该如何处理为好? 注:担任主管一年期间,经手各类会议及相关工作参与记录,原始手签版本以及公司网内办公系统中相关工作记录等;应可作为我一年来从事主管职务的有效证据,周末各种加班,晚上各种加班,而且人事明确的让我们不打卡,就为了不留下相应证据,对于考勤证据确实很难拿到,但是我们主管级每月会有夜间值班安排,平均2月会有3个晚上得在店值班,这个值班的值班表及值班是有的,值班记录人事存档;我现在升职说白了就是干着原先合同中N倍的工作,拿着员工的那点工资,回头人事还给说一句,上面流程不批与我无关,你还没法回到原岗位,是否可以申请相应劳动仲裁等方式或其他方式为自己争取到这一年来的辛苦付出,谢谢~
注:本人同意转岗升职的前提是升职后薪水有不错的提升,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这一条未能体现在任何书面上,本人已做好了和单位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准备,对于可靠的律师及事务所可电话联系确认后进行相应实际委托处理,不仅仅是在网上咨询而已,之前已联系了一家回帖的单位,效果不是太理想,遂2次发帖,是否可以从现从事岗位与合同岗位不一为突破口等,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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