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12年2月中旬进入这家公司,并于2012年3月底签订合同。约定每个月的30
更新时间:2014-01-08 15:53:23
问题描述:
我是从12年2月中旬进入这家公司,并于2012年3月底签订合同。约定每个月的30号发工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从进入公司至今只结清2月份工资,现在公司由于资金等诸多问题、工作无法开展,故想拿回所欠工资离开这家公司。问我要怎么拿回我所应得的工资?若通过劳动局的话要那些证明,需要那些程序?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