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受害者,于7月15日在**
更新时间:2013-12-27 13:42:5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受害者,于7月15日在**机场出交通事故,我是摩托车对方是集装箱车,我们都是同一方向行驶,出事后对方驾车离去,后第三天交警才查获。现责任定各一半。我在医院住了120天,医药费花了84000多,医生建议我要休息两年多,可是医生没有明确写两年多,只写了要拍片至24个月。如果恢复不好,在到医院做手术。我伤的程度是左脚下端骨头有大约7公分长当时就飞不见的,前天初步到交警大队裁决,对方共计算来只赔我8万多快钱,当时就算了医药费.营养费.我的务工和护理费.伙食费.还有就是两年中拍片7次的费用及什么交..费。请问律师我现在需要怎么去做。具备哪些材料以及对方能赔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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