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11.14日开始在公司工作
更新时间:2013-12-24 14:43:17
问题描述:
我于2012.11.14日开始在公司工作,一个月后签的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至今已工作13个多月,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收入下降,现在裁员。工资每月分两次发放,社保也是两次扣,第一次为基本工资,扣除社保后1170.2元打在卡里,第二次绩效加奖金扣除社保后工资760元左右为每月10号发放,发第二次工资均在公司工资单签有字,但是我们没有工资条,我们也没有发放第二次工资的任何凭证。请问,要想申请劳动仲裁得到合理的赔偿,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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