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5-08-19 21:08:01
问题描述:
1、有固定合同期与无固定合同期在合同未到期前乙方(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有违约有何规定?
2、合同已到期,劳资双方只存在着劳动关系,公司提出重签合同,若乙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
3、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本人2001年10月19日参加本单位工作,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能否得到生活补助费?金额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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