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我老婆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病亡,
更新时间:2013-12-14 21:34:15
问题描述:
(山东烟台)我老婆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病亡,单位说给20个月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但其基本工资定为800,我个人很难理解,现在烟台最低工资水平定为1300+,而且据了解若是企业职工会给10个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资(估计抚恤金为30000+),这些抚恤金合理么?有法律依据可以帮我争取更多的权益么?
我老婆是教师,当班主任有医院病历证明咽喉病,长时间带病工作,结果咽喉水肿上班途中导致窒息死亡,这种情况能鉴定工伤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