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伤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3-07-28 16:22: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曾于五年前在校主办的运动会教工接力赛中摔伤,当时学校领导说事业单位没有工伤,就没给申报工伤。后来我听说事业单位也享受工伤待遇,就申请学校委托劳动局办理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为九级工伤。教育局以当初没有申报工伤为由不给支付工伤待遇。可是《工伤条例》明确规定:超过工伤时效的,由用人单位委托鉴定,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我起诉到劳动局(社保局)仲裁院给的答复是他们只负责仲裁企业单位的工伤纠纷,无权仲裁事业单位的工伤问题。请问我的工伤待遇问题应该由谁负责?或是由哪个部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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