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交房纠纷
更新时间:2013-07-17 21:22:53
问题描述:
上家:李老师,同时也是中介;下家:我
1、我买的房子,首付要39万,3月10日付定金9万,3月11日签合同,当时首付不够,上家同意我们3月24日付25万,剩下5万在6月25日前付清就可以,款清交房。
2、我们知道当时房子里有租客,因为首付不够,所以当时上家帮我们做了假,就是用钱倒来倒去打卡,凑足了39万首付,我另写了30万的借条
3、3月24日付清25万,剩下5万是4月24日前全付清了,包括贷款批下来了。另外合同约定,尾款壹万元是房屋交接时付清,水电煤结清。(尾款是5月5日付清的,煤气是我打电话催了以后7月15日交接的);
4、5月5日付清尾款时,上家提出等9月27日与房客租约到期时再结算水电煤费用,从5月6日开始按每月3000转交房子租金给我们,我们同意,并上家全写下来的。
问题是,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房租,去问上家,她说她当时是糊里糊涂写下来的,都记不清了。
7月16日,我找上家,上家说要5月27日前的房租,后面的房租归我们收。(等于这段时间的房租算后面我们租她的家具);到9月28日,房客租约到期,5天内她东西搬走(现在我没同意);我提出要跟房客一起谈,上家说房客出差没在。
我现在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现在我们所有的费用都付清了,但是钥匙也没拿到,房子也没进去。房租也没收到。
当初同意租客到9月27日,也是因为上家在首付上让步的。我们提出让房客,上家说让我们付违约金。
我们现在怕再签协议有不承认,之前她写过的,5月6日以后的房租归我们收也不认了,所以再签也是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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