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已过也未转正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3-07-11 11:23:44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1月到某公司做行政,口头约定最迟3个月转正期间看表现可提前转正并签订员工手册,内有关于员工录用后的相关规定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限制。至今还未转正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私人原因想辞职,请问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该在离职前还是离职后提出申请?若要申请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自行收集考勤表复印件,公司领导已签字应聘表复印件,试用通知书复印件,银行通知的工资短信和员工手册等证据是否合法?若在职期间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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