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委托代理咨询
更新时间:2013-06-28 21:27:39
问题描述:
您好!
本人乙方(买房方)与某代理公司甲方(代理方)、房产中介公司丙方(中介方)签订一份购买拍卖房委托代理合同,本人委托代理方参加某拍卖公司拍卖会竞拍指定房屋一套,代理总价128万元,包括拍卖成交价、拍卖公司拍卖佣金、代理服务费。现房屋竞拍成功,拍卖成交价115万,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2.5%。现甲方(代理公司)要求支付给他们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28万-115万-115万x2.5%=10.125万。但所签协议的第二条 付款协议第2小点却说 上述代理总价能够竞得该房产(其中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低于代理总价的百分之五),甲乙双方仍按上述代理总价结算。请问我是该支付10.25万元给代理公司还是还是6.4万元给代理公司?
该代理公司还在签协议前刻意隐瞒,不告知客户拍卖合作银行是哪家,贷款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折扣等。导致本人在拍卖开始前一刻才得知是哪一家拍卖合作银行,而且要客户首付4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本人是购买首套房。烦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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