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生了女儿,怀孕期间
更新时间:2013-06-27 15:06:42
问题描述:
你好,2012年11月生了女儿,怀孕期间因年龄大(42)开了五个月病假,最后两月公司会计说不用开了,就没继续开病假条,2013年五月要求上班,公司生意不好让我在家带孩子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要求赔偿他们说私人单位没有这种事,当月领取生育金我居然没有拿到一份钱还反扣了我1000,问?,回答我的养老社保全部我自己交,也就是我怀孕期间开的病假也没用,请问这样做,他们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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