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面积纠纷
更新时间:2013-04-30 22:49:00
问题描述:
我家是石库门房子,和隔壁邻居有一块公用的地方,是房票本上写明公用的,但是只有我家和隔壁这家的房票本上有这块公用面积,其他邻居的房票本上没有注明这块公用面积。94年5月26日,我家和隔壁邻居达成协议把这块公用面积划分为二两家分开,当时是房管所做的这个工程,其他邻居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在我家翻新重新装修,有一户人家跳出来说这块公用面积要恢复原样,写了联名信要去法院告我们。我想问问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他告我们的话是哪方胜诉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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