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6月到一家杂志社工作,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了10个月期间,单位未向我提出订立劳动合
更新时间:2013-04-27 14:12:5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0年6月到一家杂志社工作,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了10个月期间,单位未向我提出订立劳动合同,2011年4月1日,单位委托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与我订立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仍在单位工作,今年4月1日合同到期后,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向我提出合同事宜,我工作到昨天,向单位提出了辞职,我想咨询我能否获得经济补偿?能得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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