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3-04-22 13:03:43
问题描述:
派遣公司未履行2012年1月25日仲裁裁决书,裁决是派遣公司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劳动合同签定是把我派
遣到指定的公司的。派遣公司又不处理我与用工单位的事情。工资
、社保等一直托欠到现在未补交,劳务派遣公司就以我期间旷工的
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即日生效的通知书。第一个通知是叫我去劳务
派遣总公司报到,我第二天去报到了,公司部门说在派遣总公司上
班,工资以最底工资发放的。第二个通知是以我三天期间旷工的行
为,解除劳动合同,即日生效。
派遣公司是否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