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合同期满十二个月内禁止接受客户雇佣”这样的限制是否有效?我们是做软件外包的,所以经常跟
更新时间:2013-04-09 18:20:05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中“合同期满十二个月内禁止接受客户雇佣”这样的限制是否有效?
我们是做软件外包的,所以经常跟客户保持联系。
在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项限制:“b. 接受客户雇佣:除非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中间人、机构、委托、合伙人或其它组织接受甲方任何客户的聘用或留用,甲方保留所有权利追究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与损失”。
这里的甲方指签订合同的公司;
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要离开公司到受聘于公司的客户方,是否需要征求公司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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