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不成,单位威胁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7-10-29 10:50:47
问题描述:
我现任公司是干细胞行业集团公司,总部以我们安徽地区经营亏损为由,要遣散我们19个同事,安徽公司总员工为70个人,未提前30天告知我们,对于辞退,将按照N+1的方式补偿,但是我们看了劳动法中47,87两条,觉得应按照2N+1的方式补偿给我们,总部不同意,威胁我们说如果不同意他们的N+1,就向我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公司这样违法吗,这叫协商吗,我们提2N+1能争取到吗。现在他们说自己不是经济性裁员,是分流。还变相让部分同事签了“我同意协商,不转岗”,这有猫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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