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3-03-10 10:36:11
问题描述:
自2009年春节前-2011年期间,我受**公司和凤**镇汪***矿的委托,承建**矿业有限公司汪**厂一二线新建工程,原告承建了二线砂库,分离器框架,料库等工程。其中,原告不提供材料仅负责施工,双方约定施工费用为506385元,在施工过程中,汪海陆续付原告施工款170000元,尚欠施工款人民币336385元。2012年春节期间,在要钱无果的情况下,我垫付了所有工人工资,我就一农民地无几亩,房无几间,生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对此施工款,汪*虽予认可,但至今未能偿还欠款。
所有这些:人证,物证,实物照片,经手人以及汪海本人录音都有,事实俱在,不容抵赖。
但自去年7月23日开庭至今, 庭审已过七八个月,判决还没有下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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