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问题
更新时间:2013-02-27 13:36:10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是**厂的一名员工,由于改制以后效益不好,临川酒厂二次转卖给四特酒厂老板为最大股东,但不是四特酒厂的分公司,仍不属于四特酒长,属于临川酒厂单独企业.现在是这样的,由于效益不好我们经常没事做,但他们得遵守劳动法发最低工资,由于他们考虑没有效益白白发你们工资不合算,于是就把我们带到四特酒长去上班,像我这样家里有特殊情况没有去,单位是不是应该照发最低工资,因为我是一名生产工人,以前没事做就不要去打卡,一个月有最低工资,而现在我因为有卧常在家的老母,以及在校读书的孩子所以没去四特酒厂上班,何况我与四特酒长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向这种情况,单位可不可以不发我最低工资.谢谢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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