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3-01-09 10:45: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玉林市一家医药销售企业的劳资管理员。针对员工的年假计算方法,公司各人都有不同意见,我想知道哪种计算方法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问题:A员工2003年10月20日入职,在2013年10月29日前属于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5天;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属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10天。那么A员工的在2013年的年假天数应该是几天呢?
意见1:只要在2013年当年(不论月份日期)工龄达到时10年,2013年的年假就应该为10天;
意见2: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A员工工龄为9年,2013年应休天数为5天。
意见3: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即2013年10月19日前可休5天,20日后可休:72÷365×10=1.97天。(72等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2013年应得年假5+1.97=6.97天,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故A员工2013年年假为6天。
以上3个意见中,哪个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呢?或者有其他计算方法吗?请您帮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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