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11-30 16:49: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2008年9月开始在现在的公司工作,现签订的是无固定合同同时也是公司的工会主席,月工资9500,现公司无故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任何书面的解雇通知,只出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没有签字,我想了解三个问题,请您帮忙:一、公司还欠我业绩奖金没有给,大约3600美金,是从一月份到11月份的,是不是应该先给我?二、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现在的协议是按照N 1计算的。我了解到好像应该按照2N来计算。是吗?三、我应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