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还需要赔偿公司个人工作期间的失货
更新时间:2012-11-03 02:12:20
问题描述:
公司与我已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1月1日无法服从公司安排不得不提出离职,后经同事劝解决定听从公司安排被告知回家听通知,当日算旷工处理,但第二日却被告知去签离职通知,公司说需赔偿在职期间的失货所以扣除十月份的餐补、全勤奖、销售提成、奖金,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应该支付我十月份的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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