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1-03-19 10:57: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公司在2010年2月26日上午突然通知我们34人解除合同,理由经营模式改变,通过外包方式经营了;给我们员工有两个选择:第一是去外包方那里上班,第二是与公司解除合同。两者都会有N+1的补偿。我们的工作年限不同,我们可以要求公司给双倍的赔偿金吗?另外工作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赔偿金吗?在职期间有9个月保险没有给我上,这方面是如何要求公司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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