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第三个月月底厂里派我和另外几个同事去南京出差,厂里居然说没人敢跟我证明,我想问下我这样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2-09-02 02:31:25
问题描述:
我进厂时因未满十八岁,所以用的朋友身份证,当时是说3个月试用期,3个月后转正。然后在第三个月月底厂里派我和另外几个同事去南京出差,结果在干活的时候和同事抬东西不小心砸到脚了,但是当时砸到的时候就感觉脚麻了会后来就没什么大碍,然后就以为是一般的砸了下,就没在意。下来几天里走路的时候会感觉脚有点疼,但也不是很厉害,就上了4天班,结果第5天早上起床脚就肿起来了,然后厂里就拖了几天还延误了病情才让回苏州(我们厂在苏州)一回来就去厂里指定医院去治疗了,住了院。脚的情况是没伤到骨头,但是因为当时处理的不及时结果脚里面发炎感染要切开,住了一个月的院,现在出院在家养伤,回来后我找亲戚去厂里谈我的事,问下误工费和伙食费的一些问题结果厂里的领导说 不承认我是工伤,但我说当时有同事跟我一起抬的东西,他知道,厂里居然说没人敢跟我证明,当时进厂的时候就签过一份进厂的合同,签的时候就是用朋友的身份证。社保什么的也没签,要3个月后才能签,所以我想问下我这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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