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怎么交纳?
更新时间:2012-08-02 14:51:37
问题描述:
在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怎么交纳?我在江苏省徐州市,有一家单位用我的个人资质,与我签订了劳动和合同并由该单位为我全额缴纳社会保险,长期稳定,只是不发工资。现在我在第二家单位上班,该单位也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强行要给我交保险,但需要我个人承担一部分,所以我不想转移保险关系,可以吗?(第二家单位就是我们这里的人保局,分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我们这批人都是合同工,随时会被解聘)。如果关系非转移不可,改让第一家单位发我工资可以吗?他们是建筑企业,如果我关系转走了,只签订合同,有效吗?第二家单位说,他们如果感到第一家单位影响他们用工(我不在第一家单位上班,不知道哪里影响他们用工),有权强行要求作废第一家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劳动部门检查时,只认定社保关系,没有社保关系的,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不承认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有法律依据吗?!转了社保关系,我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而且可能随时被解聘,第一家单位的劳动合同还不被承认;不转第二家单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急!谢谢!(如果转了关系,第一家的合同仍然有效,我就愿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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