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2-07-17 13:55:43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1、企业使用未成年少年是否违背劳动法?如违背应付什么责任?2、这个企业是娱乐、餐饮类的,在用人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在此做了一个月提出离职,但是单位不批,还说必须工作三个月之后才能批,如果不办离职直接走的话,押金和半个月工资不退还3、员工6月3日办的入司,在7月2日就提出了要离职,但是上级说如果现在走一分钱都得不到,这符合劳动法吗?此公司每月15日开资,到了15日,员工在此干了45天,才得到700元的工资,扣款的理由是:跑单扣三百;请假一天扣两天的工资;押金(以培训费的理由)扣三百,有扣半个月的工资。请问律师这样做合理吗?在补充一句:这个员工是我的妹妹,今年才17毛岁,还未满16周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