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产假及哺乳期被辞退的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14 10:28:46
问题描述:
我现已怀孕7个月,昨天领导突然找我谈话,原话是这样的“你过两天就回家休息吧(且让我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我没同意),休4个月(坐完月子),这4个月公司照常每月给你发工资及缴纳社保金,做月子后回来给你办理相关生育险补贴手续(只领取顺产或者剖腹产的费用),手续办完后假如你和你宝宝身体条件及你能兼顾工作与家庭的情况下,你再回来公司正常报道”。话我是听明白了,表面让我休息给我发工资,实际上是让我自动离职。离职手续我是不可能办的,关于生育险补贴这块我算过了,假如我休息的这4个月公司给我发放的工资与社保中心拨付的3个月生育险补贴差不了多少,我可以不计较生育险这块,我现在是想知道以下几个问题:
1、假如我不办离职手续,改写假条休产假公司又不批我假条,我该怎么办?
2、假条公司不批,我继续在公司上班,但到了我的预产期前十五天公司还是不批我的假条,我可以不顾假条直接休产假吗?
3、休产假3个月回来后,公司要辞退我(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哺乳期,公司是不能辞退的),我可以向公司提出哪些条件来最大化公司给我的补偿?比如我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补偿我6个半月或者是国家规定的哺乳期为为期一年(按原工资标准的80%来发放)的工资吗?这个所谓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吗?或者只是基本工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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