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被原单位擅自使用
更新时间:2012-06-19 11:36:38
问题描述:
我是05年考取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所有费用均为个人承担,07年注册在企业。3年前本人辞职并办理完了全部手续,因建造师证正处于增补注册而暂留原单位。两年前原单位擅自将增补注册完成的建造师证用于工程投标和施工,本人多次催要并找人协调才拿出,使用长达接近两年,造成本人无法名正言顺担任项目经理而致使国家、地区工程奖项中项目经理均不是本人且不能申报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新单位建造师证补助不发放,找人协调办理花费。请问能否向原单位提出如下要求吗?1、免责要求:不承担相应工程的安全、质量、经济等责任;2、要求补偿使用证件期间的现单位不给予的补助;3、要求补偿找人协调费用;4、因此错过的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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