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我要求厂方,向这种情况我可以拿到这些钱吗。
更新时间:2012-05-30 10:12:33
问题描述:
本人自2011年7月13日进入**鞋厂工作到2012年5月19日止将近10个月,厂方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买社保,5月20号中午我与一位同事因提前几分钟到饭堂吃饭被老板训诉一顿,下午我们也正常上班,等二天被通知开除了,而且4月份的工资也少了1090元,5月20号那天工资也没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我要求厂方,补发5月20号那天工资和4月份的1090元。九个月的双倍工资2300*9=20700元,购买社保401.9*10=4019元。向这种情况我可以拿到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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