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降低我的工资标准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12-05-04 11:59:27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两个月前我调动了岗位,从销售部到企管部的考核员,十五天前公司单方面的降低了我的工资,并没有与我协商更没有通知我,二十天后发工资才知道,之后问领导,领导说我换部门了,要同工同酬.但是我从事的是考核员岗位,公司考核员工资定的标准是3000-4000。目前给我的工资是按公司办公室一般职员2300发放.请问公司这种单方面调工资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的工资标准是否能按照公司定的岗位发放?谢谢,盼复。(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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