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04-18 23:45:39
问题描述: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2年3月31日到期,到期前公司已和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因老板没签字所以没给我一份,我于3月29日下午开始休去年和今年的年假至4月13日回老家过清明节,经理已批准,但公司在3月29日下午我休假期间以短信形式告诉我合同终止不再续签,并在我4月16日回公司上班时才让我签书面的终止合同通知,否则不支付补偿金,但我认为这应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付双倍补偿金,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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