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合适吗?
更新时间:2012-03-06 21:09:31
问题描述:
2011年12月24日-2012年01月05日我补休是院科两级领导同意的。12月25日我去到西安并于当夜网上订购了01月05日的返程打折机票—不能退改签(单位在自贡,途经重庆)。之后院(28日)科(29日)领导电话通知30日必须回去上班,否则旷工处理。我也努力了,确实买不到火车票,也没有到重庆或自贡或成都的长途汽车。并且发信息(28日)电话(29日)说明我人在西安不能回去上班的原因,希望得到理解。29日科室领导生硬的说:29日上午院科领导共同决定了—如果我不回去上班就旷工处理。事后因此扣发了我1700多元工资。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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