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通知辞退
更新时间:2012-02-02 14:18:33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在一家股份制公司工作。10年7月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家公司,合同注明的工作地点是在常州。11年4月,公司以培训学习为由将我们调至云南工作(部门也改变了)。11年8月,原先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与公司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所规定的工作地点仍然是在常州,部门还是原先调动之前的部门。我们一直在云南呆到年底。过完年,我们初八去常州公司报到时,被告知,因为初七没有去云南报到,所以被视为旷工一天,请问公司这种说法合理吗?初九公司要求我们继续去云南工作,我们不去,公司能否以不服从安排或者旷工为由将我们辞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